来源: 本站 作者: 管理员 点击: 日期: 2019-06-11
近日,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》,在疫苗采购、储存和接种安全、服务质量等环节作出重要部署,在疫苗接种方面基层医疗机构将承担更多职责。
身兼重任,基层开始忙起来了!文件具体有哪些重磅信息,小编一一为大家呈现:
今年关停所有疾控中心接种单位 在加强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上,文件要求在今年内关闭所有设立在疾控中心的接种单位。 同时,通过每年不少于1次的公卫医师规培,用3-5年逐步为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配备1名公卫医师。 也就是说,从明年起,接种疫苗的重任将逐步赋能给基层医疗机构。 02 开展专项整治,重点查“三查七对” 要求全面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,开展相应的专项整治活动。其中,“三查七对”落实情况是检查重点。另外,检查环节还增加了“一验证”环节,即在接受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。 检查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,限期整改;整改达不到要求,将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其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 同时,在各项检查过程中,对问题整改不落实、不到位的接种单位,其主要负责人将被给予诫勉、降职、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,并在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年终考核、绩效考核中增加预防接种的评分权重。 03 统一接种人员和医护人员待遇 按照多个指标进行综合评价,将接种门诊实行分类管理,两年评估一次,按照结果划分等级,分别为一、二、 三级门诊(合格、规范、示范门诊)。 虽然接种人员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更重,但在待遇方面也将得到稳步提高,和医护人员一视同仁。 文件提出,除了接种单位按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规定进行统一管理,疫苗和药品实行统一管理外,在人员考核方面,预防接种工作和诊疗工作考核也将统一,更重要的是,接种人员和医护人员的待遇实现对等。 除此之外,文件还要求各地积极争取财政收入,对接种单位、人员培训、冷链系统建设、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等所需经费予以保障。 据悉,基层健康主管部门将负责指导设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的接种单位日常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防范与应急处置。 另外,在疫苗流通、生产、接种等整个环节的监管力度也会不断增强,毕竟,疫苗无小事,安全是大事!
Copyright@ 2007-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护士网隶属 威海万方人才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:京ICP证000000号
山东省外派护士培训基地 -官方QQ群:279908486(1000人超级群)、243877850(新群)、82799831、103532698
电话:4006707779(全国统一咨询电话) 站长电话:0631-5225621 邮箱:nurse@nursesky.com